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能幹預,更不允許以查處詐騙等經濟犯罪為名,以收審、扣押人質等非法手段插手解決經濟糾紛問題。
擴展資料:
公安機關非法越權幹預經濟糾紛,不是簡單的不正之風問題,而是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它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以及政府的形象和聲譽,漠視甚至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必須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繩之以法。
要杜絕這種現象,壹方面,公安機關應強化法律素質和業務本領,提高辨別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辦案能力;另壹方面,刑事訴訟法也應將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問題納入法律監督範圍。
按揭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壹般有: ⑴借款人因購房與房地產發展商產生的房屋買賣關系; ⑵借款人為支付購房款向銀行申請貸款,與貸款銀行所發生的借貸關系; ⑶借款人(即抵押人)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與貸款銀行所產生的抵押關系; ⑷房地產開發商作為保證人向銀行
按揭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壹般有:
⑴借款人因購房與房地產發展商產生的房屋買賣關系;
⑵借款人為支付購房款向銀行申請貸款,與貸款銀行所發生的借貸關系;
⑶借款人(即抵押人)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與貸款銀行所產生的抵押關系;
⑷房地產開發商作為保證人向銀行保證借款人按期清償貸款,而與銀行所產生的保證關系;
⑸借款人按銀行指定的險種向保險公司購買所購房產的保險,而與保險公司所產生的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