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是,貸款必須由個人在婚前進行,但在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該房產的貸款。此時,如果選擇離婚並給出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事實,那麽該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且該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產將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產權登記壹方所有,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壹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