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新聞,其實我更覺得無語。老師好心幫自己的學生擔保貸款,不料學生被拉黑消失,讓老師不得不為他償還貸款費用,實在讓老師心寒。這個事情也提醒了大家,給別人做擔保壹定要謹慎。壹旦出現問題,擔保人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壹般情況下,擔保人為他人擔保。在合同過程中,當事人不能按合同履行義務,擔保人承擔相關責任,也導致老師為學生擔保貸款。簽完合同,學生還得讓老師還款。老師想通過訴訟的方式追討他為學生償還的債務,可能得不到有效解決,因為他在還款的過程中已經錯過了到期期限,現在在訴訟中也沒有優勢,他為他償還的債務也不壹定能追回。
壹般情況下,替他還的債是按照第壹次算的。好像老師也選擇分期付款。這種情況在生活中屢見不鮮。妳給別人擔保的時候,要多想想這個人能不能償還債務。作為擔保人,壹旦貸款出現其他問題,就會找擔保人還款,壹不小心就會被列入老賴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