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申請貸款前,將貸款所需的資料都準備齊全,盡量不要在貸款申請到壹半由於資料準本不齊全而被銀行拒絕放貸;
2、若借錢方條件未達到銀行要求,可轉向求擔保工作做擔保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過,需要主張的是,壹般來說這樣貸款成本會高某些;
3、在某些月份,銀行資金也會緊缺,這類情形下,借錢方最好避開銀行資金緊缺的時間申請貸款,否則銀行常常會在這個時間段對借錢方的要求特別嚴格,或是,資料審核經由也需要壹段時間才能放貸;
4、銀行也會由於借錢方信用不達標而拒絕放貸。若借錢方是惡意逾期,那麽壹般來說沒辦法再獲得貸款。若借錢方是由於某些原正因如此留下的不良信用記錄,那麽能到造成不良記錄的銀行開具證明,將該逾期證明交給銀行後,再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