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融信托是從單純保管、運用財產的信托發展而來的現中國金融信托與管理企業集團整體上市代信托,具有資金融通和財產管理的雙重職能。
3、金融信托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設立,並通過簽訂合同,明確信托各方的權利義務。
4、金融信托業務是壹種他主經營行為,受托人對信托財產運用風險僅負有限責任。這種有限責任主要限定在受托人要對因違背信托目的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
5、金融信托是金融機構以營利為目的而開辦的壹項金融業務,因此,受托金融機構根據業務的性質,按照實績分紅的原則,依法取得壹定的收益和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