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詐騙公私財物即公積金,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職工以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自全額退還之日起滿2年後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情節嚴重的,自全額退款之日起5年內只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金額不超過正常申請金額的50%;住房貸款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職工,自貸款結清之日起滿2年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情節嚴重的,自貸款結清之日起滿5年,只能申請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保留不良信用記錄5年,期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涉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有關單位證件、印章的,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三)使用虛假文件的;(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