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率是指支付費用的比率。例如,保險費率是指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金額與保險人承諾賠償的金額之比。也指電話在壹個計費單位內收取的費用。費率構成
純保險費率:保險金額損失率+穩定系數:(保險金額損失率=總理賠額/總保險金額×1000‰)
附加費率:(保險業務經營各項費用+適當利潤)/純保險收入總額。
基本原理
保險人在確定保險費率時,應當貫徹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具體來說,確定保險費率的基本原則是充分、公平、合理、穩定和靈活,以及促進損失預防的原則。
1,充分性原則
是指收取的保險費足以支付公司的保險費、合理的經營費用、稅收和預期利潤。充足性原則的核心是確保保險人有足夠的償付能力。
2、公平原則
壹方面,保費收入必須與預期支付對稱;另壹方面,被保險人承擔的保費應與其已獲得的保險權利相壹致,保費金額應與被保險人的險種、保險期間、保險金額、年齡、性別對稱。風險性質相同的投保人應當承擔相同的保險費率,風險性質不同的投保人應當承擔不同的保險費率。
3、合理性原則
意思是保險費率要盡可能合理,保險人不能因為保險費率高而獲得超額利潤。
4、穩定性和靈活性原則
指保險費率應在壹定時期內保持穩定,以保證保險公司的信譽;同時要隨著風險、保險責任和市場需求的變化而調整,具有壹定的靈活性。
5、推廣防損原則
意味著保險費率的制定有利於促進被保險人加強防災防損,對防災做得好的被保險人降低費率;對被保險人實行無損害或少損失的優惠費率;而防災防損工作做得不好的被保險人,則會受到高費率或續保、增費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