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嘉興市新建自住住房,可貸額度為住房總價的70%;
2.購買嘉興市全裝修、精裝修房,可貸額度為所購住房總價的50%;
3.購買嘉興市二手房的,可貸額度為所購住房總價(銷售價與評估價取其低)的70%;
4.建造、翻建、大修嘉興市自住住房的,較高可貸額度為房屋建、修工程造價的60%;
5.嘉興市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借款人配偶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比例(目前為40%)×貸款月數。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