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夠提供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
3.認真學習,品德良好,由介紹人和見證人推薦;
4.無違法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5.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中扣劃貸款本息;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貸款手續:1。借款人如實、完整地填寫《中國工商銀行學生貸款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及其復印件;
(3)本人學業成績表及復印件,見證人出具的《大學生學習與品行須知》;
(4)證人身份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5)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憑證;
(6)有效聯系方式和電話;
(七)銀行要求的其他信息。
2.介紹人和見證人核實借款人情況後,應如實完整填寫《中國工商銀行學生貸款申請審批表》相關內容並簽署意見。
3.借款人所在學校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後,連同學校的審核意見壹並送至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工行分支機構進行審核。
4.經審查批準貸款的,銀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學校組織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填寫借款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5.銀行收到學校交付的借款人完成的貸款手續後,將在核實後按規定程序發放貸款。學費貸款由銀行按學年直接劃入借款人學校指定賬戶;生活費貸款轉入借款人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貸款額度:不超過6000元/年;貸款期限:壹般不超過8年(含);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利率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