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條件:即期信用證將在開證行收到單據後立即支付(通常在5個銀行工作日內);遠期信用證壹般分為30天遠期、60天遠期和90天遠期;以30天為例,開證行將在收到單據後的第30天付款。
2.不同定義:即期信用證是指受益人可以根據信用證的規定通過即期跟單匯票或僅通過單據收取付款的信用證。其特點是受益人安全、快速地收到外匯;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受益人的遠期匯票後不立即付款,而是先承兌,然後在匯票到期時付款的信用證。
3.分類不同:即期信用證可分為兩種:壹種是付款交單信用證,另壹種是電匯索賠條款信用證;遠期信用證根據承兌人的不同可分為銀行承兌遠期信用證和公司承兌遠期信用證。
擴展數據
論信用證的特征;
1.信用證是壹種自給自足的工具。信用證不附在銷售合同中,銀行在審查單據時強調信用證與基本貿易分離的書面認證;
2.信用證是純跟單交易。信用證是憑單據支付現金,不受貨物限制。只要單據壹致,開證行應無條件付款;
3.開證行承擔付款的主要責任。信用證是銀行信用的壹種,它是銀行的壹種擔保單據,開證行對付款負有主要責任。
(參考:
百度百科:信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