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時間報警:發現機動車丟失或被盜後,應盡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並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已購買車險)。報案時提供車牌號、車型、車架號等信息,以便公安機關追查。
2.向車管所掛失:持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明到當地車管所掛失。車管所將根據您提供的證件信息核實車主身份,並出具《機動車登記證書掛失聲明》。填表時需要提供相關信息並簽字確認。
3.補辦相關證件:車輛丟失後,需要重新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證件。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車管所提供的掛失聲明、車輛所有權證、車輛登記證原件、行駛證復印件等材料到當地車管所申請補發。
4.車輛掛失時限內找回車輛:掛失後在規定時間內找回車輛的,可持相關證件再次到車管所辦理註銷掛失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車輛的,需重新辦理機動車登記和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