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抵押登記是指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車輛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換句話說,當抵押的汽車簽署抵押合同時,抵押權已經生效,它不必登記即可生效。沒有註冊,您可能無法對抗善意的第三方。雖然汽車抵押不需要抵押登記,但如果不登記,汽車將被不知道汽車已被抵押的善意第三人購買、出售或出租,由此造成的損失不能由善意第三人賠償。抵押登記後,抵押人應賠償抵押車輛在貸款期間的任何損失。如果抵押人逾期不還貸款,抵押權人有權轉讓或買賣車輛。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飛機;⑹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