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是指由於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繳納的稅款按規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主要包括:(1)工作失誤導致的多種癥狀。(2)政策性退稅。由於稅收政策的變化。(三)其他原因退稅。退稅程序: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經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辦理。2065 438+08 2065 438+08 10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程的措施,減輕企業負擔,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對已征稅款進行登記、審核、退還和全過程監管。這是稅收管理的壹部分。在世界各國的稅收實踐中,經常出現因征收過多、征收錯誤或國家政策需要而導致退稅的情況。我國有出口產品退稅、銷售退稅、錯收多付退稅、特殊情況退稅。由於退稅可能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因此有必要采取相應措施加強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