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歸婚前買房人所有。離婚時,將壹方婚前購買的抵押房屋判給買方,同時將夫妻雙方償還的貸款的壹半補償給另壹方。首付款視為首付款壹方的個人財產,房屋婚後上漲部分和* * *還貸部分視為同壹財產,但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壹方支付房產首付,婚後男女雙方還貸。如果房產登記在首付壹方名下,該房產可以視為登記方的房產,但具體分割也需要區別對待。首付款視為首付款壹方的個人財產,房屋婚後上漲部分和* * *還貸部分視為同壹財產,但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離婚時房貸仍未還清,則視為房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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