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質押貸款申請條件
1、出質人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註冊登記,有營業執照並經過年檢,從事黃金等金屬及其制品的加工、批發、進出口貿易;
2、出質人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
3、出質人財務狀況正常、生產經營穩定;
4、出質人必須指定申請行為其黃金交易唯壹的代理人,若出質人事先已通過其他黃金交易所會員辦理黃金買賣業務,須在其他會員處銷戶並在申請行辦理開戶及轉戶手續後方可辦理黃金的質押手續;
5、出質人有其決策權機構出具同意出質的書面文件,並授權代表人簽署質押合同,能出具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和簽字樣本;
6、質押的黃金必須是出質人所有,並存放於黃金交易所的黃金,質押的黃金必須是符合黃金交易所交易要求的標準金;
7、出質人須提供不低於貸款金額的15%作保證金;
8、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補充資料:
黃金抵押貸款,以黃金作為抵押籌措資金的壹種借款方式。此種貸款由來已久。多年來產金大國南非經常用黃金作抵押向西方國家金融機構借款。
本世紀70年代意大利和葡萄牙曾因國際收支逆差,外匯匱乏而以黃金作抵押向其他國家借款。貸款的提供者有英國、瑞士、聯邦德國和美國的大商業銀行。借款者壹般為借款國的中央銀行。其過程是,貸款者與借款者經過協商,後者將抵押的黃金運送到前者的金庫,同時獲得貸款。借款者的貸款到期後須還本付息,同時收回其抵押的黃金。黃金的抵押價格壹般明顯低於市場價格。如6個月期的貸款黃金抵押價比市場價壹般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