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應當提供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淮北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員工所在單位按規定審核後,在提取申請表上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無單位的失業人員,由原主管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申請人憑提取證明和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公積金中心業務窗口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經批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憑批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由公積金中心財務部門辦理提取轉移手續。
經公積金中心批準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應當轉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轉入還款銀行賬戶。
提示:淮北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上所述,市民辦理時可參考。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需要他人辦理的,除職工相關證明材料外,代理人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壹條第四項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憑證。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自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