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通則》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將對部分或全部貸款計收利息:情節特別嚴重的,貸款人應停止支付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未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2.用貸款進行股權投資。
3、在證券、期貨等方面用貸款從事投機業務。
4.未按借款合同規定清償貸款本息。
擴展數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將收取罰息。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約定利率150%計收罰息,直至逾期付款。妳的逾期記錄會被人民銀行征信,影響妳的信用記錄。請珍惜妳的信用,按時還款。
貸款逾期超過壹定期限的,逾期用戶相關記錄將傳輸至央行個人征信系統。除了將逾期信息上傳至央行個人征信系統,借貸還將繼續與前海征信、上海征信、鵬遠征信等第三方征信機構合作。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貸款,從貸款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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