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經濟環境惡化,老賴的增多與我們對老賴打擊力度不夠也有很大關系。其實我們也沒多少辦法對付老賴,欠錢不還。除了限制高消費,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遏制措施並不多。
那麽,被法院列入老賴名單,能給當事人帶來多大的影響?
第壹種可能是名譽受損。畢竟老賴這個名字不好聽。老賴的身份被法院披露後,當事人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受損。但僅此而已。對於大多數老賴來說,既然選擇了做老賴,估計早就對所謂的名聲漠不關心了。看看那些列在老賴名單上的商業大亨。他們中有多少人對自己的老賴身份表示過壹點羞恥?而是在大眾面前口若懸河,大談情懷、理想、責任。第二個影響是被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坐高鐵,不能住星級酒店,不能買房產。但是,這些限制最多只是給老賴帶來壹些不便。其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限制。甚至這些消費限制也可以通過許多方式規避。比如有的老賴發現用身份證買不了機票,但可以用護照。而且壹些限制性行為在現實中存在爭議,難以實施。比如限制高消費,不讓孩子上高收費的私立學校。首先,如何界定高收費並沒有壹個絕對的標準。而且這壹規定在壹定程度上也與憲法賦予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相沖突。
限制老賴的方法不多。重要原因是沒有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壹個人的信用水平和他的日常生活關系不大。成為老賴後,只能依靠司法制度限制高消費進行有限的約束。這樣的打擊肯定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