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申請原因、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個人學習和表現、對國家助學貸款的了解等。
2.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負責人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和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和公示,並將初審通過的學生名單報助學貸款中心,助學貸款中心審查後發放《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3.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負責人組織貸款學生填寫《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學生需根據審批表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首頁、父母單頁復印件。
(2)貸款學生家長承諾書。內容包括:a、同意助學貸款;b、承諾成為學生貸款的永久聯系人,並提供貸款學生的聯系方式;c .承諾督促並協助貸款學生按期還本付息。
(3)村委會(居委會或家長所在單位)和鄉鎮政府(街道辦或區政府)對貸款學生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說明。
4.各部門將對表格和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格性進行審查和匯總,並提交貸款中心審批(壹般情況下可以批準)。
5.助學貸款中心對審批後的《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進行統計匯總,報助學貸款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審批。
在校期間沒有興趣,也不需要父母陪伴。妳可以在貸款之日起五年內還清,也可以在畢業後兩年內還清。在校期間沒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