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由80萬元、60萬元統壹調整為100萬元。
2、首套或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30%統壹調整為20%。
3、對於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4、實行貸款輪候制度,嚴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對象。
5、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流動性管理,設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流動性風險準備金,加大對受托銀行的監管力度。
6、調整服務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
7、嚴格貸款審批管理,規範審批行為。
8、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誠信制度,加強貸後管理,完善逾期貸款責任追究制度。
9、推進“數字住房公積金”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提取公積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在公積金網站上下載並填寫;
3、開戶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用於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
4、公司開具的工資流水或離職證明(申請購房或建房除外);
5、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裝修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購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6、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建房或大修的批準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購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綜上所述,以上準備材料可能因地區和具體申請提取事項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請在辦理前仔細閱讀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