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普遍認為,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民間借貸為名,誘導或強迫受害人簽訂“出借”或“出借”、“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款金額、惡意制造違約、任意認定違約、毀滅還款證據、訴諸訴訟、仲裁、公證或訴諸暴力、威脅等手段形成虛假債權債務。這個“套路”可以理解為:打著貸款的幌子,騙取更多的資產。
套路通常有以下特點:1。虛假宣傳誘導借款人借款。2.設置套路收砍頭利息。3.故意設置違約陷阱,讓借款人違約。4.提高借款人的債務限額。5.非法暴力收藏。所以,套路貸是很恐怖的,甚至可能出現妳剛開始只是借幾千塊錢,但隨著借款人壹步步落入放貸公司的套路陷阱,長期貸款會滾雪球,最後甚至形成幾十萬的債務。
“套路貸”本質上是壹種違法犯罪行為,貸款本息不受法律保護。高利貸體現的是雙方的自願意識,借貸本身和壹定範圍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的利息約定無效。即高利貸的本金和法定利息受法律保護,超過法定高息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