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狀態扣押壹般有三種情況。先是分期購車,後來因為經濟問題,車貸沒還,導致銀行向法院提出催款請求,隨後法院向車管所提出查封。
2.第二種情況,因車主未能償還債務,債權人向法院提出對車主車輛進行保全、查封,再由法院判決歸屬。
3.第三種情況是車主利用車輛犯罪,或者用偷來的錢買車輛。公安局可以扣押車輛,然後禁止該車輛的所有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壹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二條* *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對被告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保全措施。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