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戶籍:
(1)具有本市戶籍的成年單身(含離異)在限購區域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下同);
(2)本市戶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限購2套住房;
(3)戶籍由外地遷入桐廬、建德、臨安、淳安縣(市)的居民家庭,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兩年後,方可在杭州市限購區域內購房,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2.非杭州戶籍: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購買之日起前三年內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兩年以上的證明。(非本市戶籍家庭不得通過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方式購房);
(2)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壹套住房。
3.企事業單位:自6月27日起,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出售房屋。
杭州市住房貸款規定
1,住房公積金貸款:
進壹步收緊公積金貸款的貸款認定標準。在市區,職工家庭已擁有1套住房或無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執行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60%,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執行。
2、在商品房貸款中:
1.進壹步調整信貸首付比例。在城鎮地區,對已擁有壹套住房或無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首付比例不低於60%。
2.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審查借款人還款能力,嚴格執行月供占收入比例不超過50%等政策要求,對成年、無業、無固定收入且還款資金來源於其他借款人的借款人,參照二套房貸信貸政策執行。
3.嚴格審核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禁止各類“杠桿”金融產品用於購房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