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份完整的收據通常由三部分組成:標題、正文和簽名。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略大。寫標題有兩種方法。
壹種是直接由文學名組成。即寫“收條”或“收條”字樣。
另壹種是用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正文從第二行的頂部往下寫。如果用“今天收到”、“現在收到”、“收到”作為標題。
(2)文本
正文通常寫在第二行的兩個空白處,但標題為“今日收到”的收據不是空白的。正文壹般要寫明以下內容,即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3)簽名
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具體收錢的日期壹般要加蓋部門公章。
是有人經手的,名字前面壹般會放“經手人:”這幾個字。代為收取的,應當在名稱前加“收貨人:”字樣。
償還是償還所欠的債務或貸款。
也叫“return _”。償還所欠的債務或貸款。
清·柯武池《漏網之魚集》:“_同治元年_燒房暫借未燒者,速還。”
《清稿·食貨錄三》:“二十六年,在江蘇?不產米黍,下令用司庫銀子按現價收購,讓百姓還銀子,等於百姓折了政府。”
《孽海花》第22章:“當初村裏是想等剩下的觀察還貸救助,不想出事。”
老舍《老張的哲學》第四十章:“現在帶著女兒潛逃。按照老公的好意要求,我應該帶著女兒去拜年,協商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