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1條,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因下列情形之壹而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的終止;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歸壹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所以在還房貸的時候,合同的權利義務已經終止,所以卡裏不能再扣錢了。
擴展數據:
當房屋貸款不能按期償還時,妳應該:
1.申請延期還貸。
原抵押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未按原還款計劃按期還款的,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經貸款銀行同意後,簽訂個人住房貸款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擔保人同時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借款人只能申請壹次貸款展期,原貸款期限與展期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當原貸款期限和展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貸款利息。不再調整應計利息。
2.房屋的轉讓和出售
經銀行同意轉讓、出售所購房屋,以轉讓、出售所得償還貸款;新購房人與銀行訂立抵押合同,新購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雖然這不是壹個理想的方法,但比銀行通過拍賣或訴訟的方式解決要積極得多,經濟損失也小得多。
3.拍賣房地產
銀行拍賣妳的房產後,只會扣留妳欠銀行的錢,包括:未還本金+利息+罰息,多了就退給妳。
人民網-如果有壹天“房奴”無力償還房貸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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