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企業:
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占較高比例,並且由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企業和相對控股企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大於50%(含50%)的企業,包含未經改制的國有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不足50%,但相對高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占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
對於企業由三方合資,其中兩家為國有企業,國家資本之和超過50%的,在填報"國有經濟控股"時,國家資本不能按兩家之和來計算,而應按企業的實際控股或控制情況來填報。
:公司與企業的含義區別
壹、企業是指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結合起來的、自主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具有營利性的經濟組織。這壹定義的基本含義是:
1、企業是經濟組織;
2、企業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結合;
3、企業具有經營自主權;
4、企業具有盈利性。
根據實踐的需要,可以按照不同的屬性對企業進行多種不同的劃分。例如:
1、按照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企業;
2、按照企業法律屬性的不同,可以分為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
3、按照企業所屬行業的不同,可以分為工業企業、農業企業、建築企業、交通運輸企業、郵電企業、商業企業、外貿企業等。
二、依照相關規定,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的所有屬性。
因此,公司與企業是種屬關系,凡公司均為企業,但企業未必都是公司。公司只是企業的壹種組織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