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發放時間壹般會在6月5438+065438+10月發放到學生手中;學生入學後可以提交助學貸款,然後學校會審核,包括學校和銀行;審核通過後,學校會組織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合同簽訂後壹般需要20個工作日才能拿到貸款。由於貸款是9月提交的,最快也要6月5438+065438+10月才能放款。
申請助學貸款時,壹般需要提交助學貸款申請書、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等。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必須有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最後還有銀行的其他規定。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是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符合這些條件的學生不能申請。
申請助學貸款後,學生在校期間不會產生任何利息,但畢業後需要及時還款。畢業後銀行會計收利息,不能及時還款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尤其是個人逾期記錄上傳到征信中心,再次從銀行貸款會被拒。
貸款金額和用途
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高專、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學費和住宿費之和不足8000元的,按照學費和住宿費之和確定貸款額度;年學費和住宿費之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金額不超過1.2萬元,不低於1.0萬元;貸款用途和全日制大學生壹樣。
學生學習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畢業當年沒有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只需要在5年的寬限期內償還利息。學生畢業後剩余還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書面證明。通過審查後,他們可以繼續享受利息優惠和五年的還本寬限期。貸款到期日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