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麽?
(壹)申請人(或配偶)必須在我市居住6個月以上;
(2)申請人(配偶可為同壹申請人)應已在本市商業銀行申請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商品房按揭貸款並正常還款壹年以上,且貸款尚未結清,處於正常還款狀態(目前貸款逾期或累計逾期3期以上(不含本數)不予受理);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轉公貸款的住房為申請人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唯壹住房;
(4)申請人提前償還原商業貸款的申請已獲原貸款銀行批準;
(五)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應當是申請人住房貸款的權利人;
(6)申請人轉公貸的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該房屋應僅用於原商業貸款抵押(無其他抵押權人,無查封等權利限制);
(7)在我中心簽約的受托銀行辦理的商業貸款,可由商業貸款轉為純對公貸款,商業貸款轉為組合貸款。可辦理企業對組合貸款的受托銀行名單另行公告。
(八)非我中心簽約的商業銀行辦理的商業貸款只能由商業貸款轉為純對公貸款;
(9)惠州商轉公貸款確認函自簽發之日起60天內有效,借款人須在期限內辦理後續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公積金中心可取消借款人的商轉公貸款申請。
上面介紹了惠州商轉公積金的貸款條件。辦理商業轉組合貸款時,需要向房屋所在的原商業貸款銀行申請,不需要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