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時間安排如下:
從畢業或結業當年的9月1日起,妳需要開始承擔助學貸款的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如果這壹天是節假日,還款時間則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值得註意的是,最初的三年,即從畢業的第四年開始,妳將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和利息的還款日保持壹致。
對於那些選擇繼續深造的學子,如專升本或攻讀研究生,如果想繼續享受國家財政的貼息,需在畢業當年的7月31日前,攜帶錄取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還款計劃的調整申請。經老師現場審核確認無誤後,妳需要或***同借款人簽字,同時得到國家開發銀行的批準,才能申請成功並繼續享受貼息。如果沒有申請或申請未通過,妳將按照原還款計劃進行還款,財政貼息將停止。
以上信息來源於百度百科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的還款指南,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