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服務崗位就業補貼政策。
第二,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第三,選聘招錄優惠政策。
第四,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範圍。
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政策
第壹,清理影響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
第二,取消落戶限制。
第三,落實就業扶持政策。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
第壹,鼓勵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
第二,鼓勵困難企業更多保留高校畢業生。
第三,鼓勵科研項目聘用高校畢業生。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
四項政策鼓勵自主創業
--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提供小額擔保貸款。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享受更多公***服務。
五、對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措施
壹是對困難家庭畢業生,高校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時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
二是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畢業生,各地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服務,並組織其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活動。
三是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抓好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