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可以公積金貸款。
從提交申請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核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核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頭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