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公積金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資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填寫、蓋章;
2、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向申請人發放委托通知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據此之需;
3、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歸集證明》和相關文件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登記後按要求存入借款人的銀行劃轉手續;
4、管理部審查同意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復核後,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