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長期(壹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範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壹年以上的住戶,以及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
申請基本條件:
(1)從事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收入來源合法、可靠;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較強的償貸能力;信用記錄良好。
貸款用途:
(1)種植業、養殖業等生產經營貸款;
(2)農村工商業、運輸業、建築業、服務業、餐飲業等生產或流通活動
(3)購置大件生活用品、建房、購房等生活消費貸款;
(4)上學、治病等生活支出。
貸款期限: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和借款人的綜合還款能力等因素靈活確定貸款期限。
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並在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的範圍內浮動,具體由貸款經辦農合機構與借款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