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業對公共貸款的條件
繳存職工(不含靈活就業人員)申請公貸,除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自住住房已取得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不少於3年(含),正常工作調動的繳存時間可連續計算;辦理時開通每月對沖還貸業務。
(2)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應當在結清前用於償還貸款;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當保持不低於12個月的還款額。
(三)暫不接受靈活就業人員辦理業務。
公共企業商業貸款月還款額的確定
在審批企業對企業貸款的貸款額度時,企業對企業貸款的月還款額是指各項負債之和(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信用貸款等貸款負債的月還款額,信用卡、準信用卡的透支余額、擔保余額等。)借款人及配偶在央行征信系統顯示的以及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月還款額。
以上事項自2022年4月27日起執行。為確保業務安全平穩運行,我中心可根據業務經營情況和資金使用率,分階段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