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合理確定貸款延期及還款安排。對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下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生產周期及資金回籠周期等,合理確定延期貸款的到期日及結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
2、不斷提升金融供給的精準性,更好滿足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需求,創新延期貸款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小微企業所屬行業、交易場景等特點,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和線上續貸產品,滿足小微企業靈活用款需求。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下放貸款延期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