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地方的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條件都是不壹樣的,但是通常規定的條件是: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貸款用途明確、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3、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4、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客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四條農村信用社發放貸款,應遵守以下規定:壹、認真執行國家產業信貸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原則;二、貫徹國家規定的貸款基本原則,遵守《借款合同條例》;三、以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和周轉性;四、農村信用社優先向本社社員貸款;五、農村信用社享有貸款自主權,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不得強令發放貸款,不得阻撓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