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發放的用於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貸款。經濟體制改革前,中國的銀行只對企業的流動資金發放貸款,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由國家財政撥款,集體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企業自籌。
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從1979起,人民銀行開始為企業發放中短期設備貸款,以增加投資少、見效快的關鍵設備。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壹年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壹至三年期限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擴展數據:
固定資產貸款相對穩定固定。貸款償還計劃和長期貸款可以列入預算。妳可以幫忙買資產,也可以買不起。購買的資產將成為貸款抵押品。
根據用途不同,流動資金貸款還包括證券公司的其他貸款,主要包括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單、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用於解決證券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營業部裝修等發展需要。
流動資金貸款分為人民幣和外幣。貸款期限主要由借款人和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實力協商確定,壹般不超過1年,特殊情況下最長不超過3年(含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