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進壹步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在充分保障引進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政策提出,對引進的高端人才[具體範圍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確定],各地可結合實際,在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給予補貼,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對在本地租房的,可給予租金補貼。
打通安置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與存量商品房的通道方面,政策明確,支持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城施策,將存量商品住房作為籌集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許被安置人在貨幣化安置、異地實物安置、回遷安置中自主選擇。
加快建設住房交易“互聯網大廳”模式,推進“線上服務平臺、線下服務窗口”壹體化應用,提高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網上簽註服務效率。通過信息***享和窗口延伸,逐步推進商品房“到貨發證”工作。疫情防控期間,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積極搭建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