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
(2)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3)證明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其他對償還能力有影響的債務和債務證明;
(4)合同和購房協議等有效文件;
(5)抵押物,質押,擔保所使用的所有權證明,處置人同意抵押和質押的證明以及有關機關出具的抵押物的估值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擔保並支付擔保費。 借款人,貸款人和第三方擔保人***同簽署三方合同。
其它相關信息:
1.對於具有完整數據的貸款申請,銀行應及時接受審查並及時提交給公積金中心。
2.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通知銀行審批結果。
3.銀行根據貸款公積金中心審批程序的結果通知申請人。借款人和配偶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和相關合同或協議,貸款合同等手續發送至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中心審批。在合同貸款基金中,委托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全額授予貸款。
4.如果抵押由住房擔保,借款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物業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簽字。如果抵押權被抵押,借款人將為證券支付證券。管理部或聯盟中心保管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