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彌補財政赤字,調控經濟,籌集提供公***產品所需資金,利用閑置資金拉動投資需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信用流通工具)。
公債?是指的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憑其信譽按照壹定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壹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壹種格式化的債權債務憑證。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主要形式
1、公債是各級政府借債的統稱。中央政府的債務稱為中央債,又稱國債;地方政府的債務稱為地方債。我國地方政府無權以自身名義發行債務,故人們常將公債與國債等同起來。
2、公債是政府收入的壹種特殊形式。公債具有有償性和自願性特點。除特定時期的某些強制性公債外,公眾在是否認購、認購多少等方面,擁有完全自主的權利。
3、公債是政府信用或財政信用的主要形式。政府信用是指,政府按照有借有還的商業信用原則,以債務人身份來取得收入、或以債權人身份來安排支出,或稱為財政信用。
4、公債只是財政信用的壹種形式。財政信用的其他形式包括:政府向銀行借款、財政支農周轉金、以及財政部門直接發放的財政性貸款等。
5、公債是政府可以運用的壹種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