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政審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壹般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考核工作程序:1、組織準備。2、考察。3、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