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信貸證明招投標 信貸證明是指營業部根據申請人(投標人)的要求,以出具《招投標信貸證明書》的形式,向招標人 承諾,當申請人(投標人)中標後,在中標項目實施過程中,滿足申請人(投標人)在《招投標信貸證明書》項 下承諾限額內用於該項目正常、合理需求的壹種表外信貸業務。
(1)產品特點
支持投標人參與項目競標,有利於項目招標人招標成功。
(2)細分種類
分為載明附加條款的招投標信貸證明業務和不載明附加條款 的招投標信貸證明業務兩類。
(3)適用範圍
企(事) 業法人及其它經濟組織。
(4)客戶申請資料
除按照擔保貸款的要求提供資 料外,還需提供:
1、開立招投標信貸證明申請書及有關申請文件;
2、項目招標文件;
3、保證金進賬單。
(5)其他事項
1、證明的申請人、招標人未事先征得我部 書面同意就變更《招投標信貸證明書》承諾項下招標項目的有關內容時,我部有權終止履行《招投標信貸證 明書》項下的信貸承諾。
2、當發生危及我部債權利益的相關事項,或中標 項目投資發生重大變化時,我部將終止履行《招投標信貸證明書》項下信貸承諾義務,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申 請人和招標人。
3、出具的《招投標信貸證明書》在出現以下情況之壹時自 動失效:申請人未通過資格預審、未中標、《招投標信貸證明書》有效期屆滿或我部義務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