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果樹最新補償標準如下:1,蘋果樹:平均每棵補償約150-220元;第壹個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約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約600-1800元;果實衰退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左右。2.桃樹:平均每株補償約45-90元;第壹個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約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約350-680元;果實腐爛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左右。3.梨樹:平均每棵補償約45-120元;第壹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約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約1900-2200元;果實衰退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約1200元。4.杏樹:平均每棵補償約45-185元;第壹個結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約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約500-1600元;果實衰退超過36年,平均每株補償約980元。不同果樹、不同地方的標準不壹樣,以當地相關部門公布為準。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七條* *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