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壹年內不能貸款,想要再次提取公積金只能等到壹年後,而且還要正常繳納6個月,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過在申請的時候要滿足條件才會放貸。
提取公積金,要滿足以下內容: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的申請條件如下:
1、具備買房所在城市的城鎮居民戶口或合理綠卡;
2、買房合同和有關證明;
3、個人收入證明,要有比較穩定的工資和還貸款能力;
4、住宅個人公積金12個月之上,申請辦理貸款前6個月應全額持續存繳公處在繳存情況;
5、申請者攜材料到個人公積金管理處咨詢、由請辦理、填好申請表格6、管理處評定填寫內容進行後,在本地進行幾天評定,核查是否屬實;
7、到銀行申請辦理有關貸款手續。
綜上所述,公積金的申請和提取需要條件和材料,且提取壹年內不能貸款,要在壹年後並且滿足條件後才能申請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