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需要在貸款所在城鎮有常住有效戶口,並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公積金累計繳存時間不能少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房屋總價30%以上,含30%,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貸僅20%;
4.借款人有正當工作和穩定收入,每月有固定工資,有明確的還貸意向;
5.借款人已與售樓處簽訂購房合同或合同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