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賬戶是職工個人儲蓄賬戶,可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進行變更使用。按照規定,每個公積金賬戶每年只能提取壹次,不能疊加使用。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去年沒有提取公積金,今年就不能再提取了,要等到明年才能再提取。需要註意的是,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和額度與具體情況有關,比如是否購買房產、還房貸、子女教育等。符合相關要求才能提取公積金。如果職工需要多次提取公積金,可以單獨申請,分年操作。比如今年需要提取兩次,可以今年提取壹部分,明年再提取壹部分。
公積金提取有什麽限制?答: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比如買房、還房貸、子女教育等。具體情況和取款額度的限制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同時,公積金賬戶壹年只能提取壹次,不能疊加使用。如果需要多次提款,可以分別申請,在不同的年份進行操作。
公積金賬戶壹年只能提取壹次,不能疊加使用。如果需要多次提款,可以分別申請,在不同的年份進行操作。同時,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提取額度也是有限制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