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用途:
1、公積金可用於買房:
(1)當買房時資金不夠時可以提取公積金首付買房,子女也可以提取公積金進行買房;
(2)當首付以後資金不是很充足那麽就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貸款買房;
2、公積金可用於租房;租房的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來交納房租費用;
3、公積金可用於裝修:裝修房子的時候可以向公積金管理部門發出申請,並提取公積金用於裝修;
4、公積金可用於支付醫療費:生病住院時產生醫療費時,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
5、公積金可用於生活開支:家庭貧困沒有足夠的資金生活時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生活開銷,租房的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來交納房租費用。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