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異地公積金貸款回執單是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借款人在貸款申請過程中需要將回執單提交給銀行作為貸款申請的必備材料之壹。在貸款發放後,銀行會將回執單交還給公積金管理中心,以確認借款人的貸款已經發放。因此,借款人在確認貸款發放後,通常需要將回執單交回給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賬務核對和管理。
異地公積金貸款回執單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表,需要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貸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2、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需要提供證明購房的合法性和房屋的具體信息;
3、身份證: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需要提供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
4、公積金賬戶信息:需要提供公積金賬戶的信息,包括公積金賬號、個人繳存比例、繳存基數等信息;
5、還款能力證明: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和征信記錄等證明材料,以證明借款人具有還款能力;
6、異地公積金貸款回執單:需要填寫並提交異地公積金貸款回執單,以證明借款人已經提交貸款申請,並承諾按照協議還款。
綜上所述,具體的規定可能因地區和銀行而異,建議在辦理貸款時仔細閱讀相關協議和合同,了解具體的要求和流程,以確保順利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托銀行及時辦理委托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托銀行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