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平臺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應當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借款人不能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不予逾期處理,不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信貸部門。
法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存款。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標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職工和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延期繳存程序:
(1)需要提供的相關信息:
1.《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公積金歸集表13)壹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本單位最近兩年的財務報表。
3.申請人的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
4.申請人雇員的薪金表。
(2)處理程序:
1,單位到中心窗口領取(或下載)相關表格;
2、單位將證明材料填寫完整後,提交中心審批,中心審批後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3、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實行緩繳。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