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高利貸
高利貸是農民借錢的常見渠道。這些都是私人公司,沒必要走流程。妳只需簽署並保證條款。因為貸款利息高,如果不能及時償還,債務就會滾雪球,很多人承受不了這種壓力,就會選擇自殺。所以國家取消了高利貸的債務。
第二,常規貸款
農民在借款時,可能只關註主要條款,對壹些細節並不完全了解,還有不知道的‘貸款條款’。這也是這些公司的慣用伎倆,比如把合同條款中的'月息'改成'日息',或者提前壹天還貸,其實就是強迫貸款,這樣的債是可以還的。
第三,砍頭。
農戶借款時,貸款公司會以各種名義收取前期費用,即貸款人提前從本金中扣除貸款利息,如手續費、交易費等。借款人原來借了654.38+萬,可能只能拿到8萬。國家不承認這種債務關系,也就是說這種債務以後還可以還。
上述債務違背了借款人的意願。高額的利息不僅影響借款人的生活質量,還會引起借款人的生活憂慮,從而引起社會動蕩。現在國家不承認以上三筆債務,農民無法償還。妳怎麽想呢?
不過還是希望大家量力而行,掙多少花多少。如果不是很重要,不要通過非正規渠道借錢。